近年来,我区从规范着手,向精准发力,从强化组织保障、夯实基础、重点监管、增强队伍四大方面,着力推进财政扶贫资金监管工作健康持续发展。
2016年度通过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系统平台监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0416万元,统筹整合“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美丽乡村建设等涉农资金36项,金额8858万元。
一是注重信息畅通。我区建立乡镇财政资金信息通达及反馈机制,通过监管平台,做到区乡两级监管信息双向传递。二是积极会商。在区级层面建立财政扶贫资金监管会商机制及时解决突出问题,实现监管信息共享,强化内部工作衔接,促进整体联动。三是信息公开。补助类资金、工程项目类资金、涉农重点项目资金实行区、乡、村三级公示。村级资金实行乡、村两级公开。把信息公开作为资金监管的重要环节,分类、分主体进行公开公示,切实提高财政扶贫资金透明度。四是重点检查。今年,为确保补贴类扶贫资金及时足额发放,我区开展涉农资金发放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在部门上报数据、财政股室拨款、基层站所造册、农村局打卡发放等各个环节是否及时,代发银行是否存在拖延或不按照规定简称打卡等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责令立即整改。五是提升素质。乡镇财政作为资金监管的“最后一公里”,过硬的业务素质是关键,我局对乡镇资金监管人员进行细致、实用的业务培训,重点培训资金政策、资金监管的业务技能等,加强自身建设,增强监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