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检查发现颍东区第三人民医院按规定配备并使用安全防护装置和个人防护用品,场所警示标志设置醒目,定期的开展了放射诊疗工作人员个人剂量检测和职业健康体检,积极的做好放射诊疗设备、工作场所及防护设施检测。但也发现该院部分放射诊疗工作人员未按规定佩戴个人剂量计,针对发现的问题卫生执法人员当场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其立即整改。
同时,颍东区卫生监督所为进一步推进放射防护管理规范化,要求各医疗机构不断加强放射工作场所防护设施、放射诊疗设备、放射工作人员、放射诊疗行为、放射诊疗建设项目等方面管理,自觉形成放射诊疗依法执业意识,保障放射诊疗工作人员、患者及公众的健康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