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出拘留所后“重操旧业”犯系列盗窃案“升级”看守所
2017-06-20 00:00:00作者:张素敏来源:阜阳市公安局颍东分局(林禹佟 迟翔宇)

    6月16日,阜阳市公安局颍东分局杨楼派出所通过缜密侦查,成功破获一个月内连续发生的系列盗窃现金案,抓获犯罪嫌疑人李某,破案5起,顺利追回被害人全部损失。而犯罪嫌疑人正是5月15日因盗窃被颍东公安分局行政拘留的李某,李某这次也从拘留所“升级”到了看守所。
    6月11日10时许,家住杨楼孜镇的陈先生到街上的某浴池去洗澡,口袋里付完澡票钱后还剩现金102元,想着钱不多就将裤子随意放在了大厅床上。当洗好澡上来穿好衣服后,陈先生才发现口袋里的102元现金被盗,陈先生随即报警。杨楼派出所民警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调取了浴池周边监控,可却并未发现有价值的线索。6月15日10时许,辖区群众王某、胡某报警称他们分别在浴池被盗现金50元、260元。
    同一浴池,同样的手法,相似的作案时间,民警立即回所翻看了接处警资料,将最近杨楼派出所未破的4起盗窃案件进行整合分析后,果断将4起案件进行串并案侦查。经民警连续几小时对案发现场周边的视频资料进行分析后,真像也随即浮出水面,民警在4次案发现场周边的监控录像中发现了同一身影!经比对,这一身影正是5月15日因盗窃被颍东公安分局行政拘留的李某!
    随后,民警在杨楼某面馆内将嫌疑人李某抓获。当李某再次面对民警,一上来便如实交代了5月15日因盗窃被拘留出来后,又作案5起的犯罪事实。经了解,李某从拘留所出来后,觉得拘留所“也就那么回事”,并没有听进去民警之前的教诲,便“重操旧业”,接连盗窃食品、现金,仅仅一个月,就从违法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当民警告知李某其行为已经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涉嫌盗窃罪时,李某这次深深地低下了头。
    目前,因涉嫌盗窃罪的李某依法被阜阳市公安局颍东分局刑事拘留,案件也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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