冉庙乡落实孤儿救助动态管理
2017-06-21 00:00:00作者:张素敏来源:冉庙乡党政办(孙秀)
    冉庙乡严格按照民生工程关于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要求,坚持落实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按月调整,坚持动态管理不动摇。
    严格审批程序。对申请救助的孤儿进行100%入户调查,核实其申请内容的真实性。对已经审批,正在领取基本生活费的孤儿,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其养育状况进行巡查、走访和监督评估,了解孤儿基本情况并给予心理疏导。
    及时新增核减。对符合保障条件的孤儿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对年满18周岁非在校就读的,提前告知孤儿或监护人,自到龄次月起停发基本生活费;仍在校就读的孤儿需提供在校证明,核实后继续给予救助;服刑人员子女,自服刑解除刑期次月起,停发基本生活费。父母宣告失踪或死亡,下落不明的,自查找到下落次月起,停发基本生活费。
    落实监护责任。签订监护协议,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前,与孤儿监护人签订相关协议,明确孤儿监护人责任和义务,确保孤儿基本生活费有效使用,真正维护保障孤儿的合法权益。
    建立孤儿档案。为符合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儿童建立电子和纸质个人档案,实行一人一档,儿童福利信息系统及时更新,确保儿童信息真实有效。
    目前,该乡现有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困境儿童25人,今年以来因年满18周岁和完成学业从高等院校毕业等及时核减2人。
 
上一页:新华街道办事处“三抓”全力推动危房改造工作.. 下一页:枣庄镇农民文化乐园搭平台,送文化下乡促脱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