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东:规范运用“四种形态”,上半年处置329人
2017-07-07 00:00:00作者:张素敏来源:区纪委办公室
    今年以来,颍东区纪委规范科学运用“四种形态”,着力推进监督执纪紧扣事实、量纪科学、决策民主,今年上半年,运用形态处置329人,收到实效。
    紧扣事实定形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用纪律做准绳,全面考虑情节、后果、态度、效果等多方面因素,正确适用各种形态,处理好“树木”与“森林”的关系。既着重用好第一、第二种形态,又毫不放松第三、第四种形态;既拔烂树减存量,又除病根遏增量。截至6月底,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共采用第一种形态处置158人,第二种形态处置145人,第三种形态处置19人,第四种形态处置7人。
    科学量纪提质效。执纪量纪中既注重同类案件的平衡统筹,又注重结合当前形势分析研判。根据问题情况不同,综合运用谈话提醒、谈话函询、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措施,实现罪罚相当与宽严相济双向结合,提升形态运用质效。今年以来,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公开通报65人,廉政约谈9人,谈话函询40人,诫勉谈话44人,组织处理13人;给予党政纪轻处分132人,党政纪重处分19人,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移送司法机关7人。
    民主决策防走形。监督执纪中做到线索处置、审查谈话、案件审理等各环节都严格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体研究形态运用,不留“暗门”、不开“天窗”,避免借口运用“四种形态”,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同时,严格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成立谈话函询工作领导小组和审理工作领导小组,推进执纪审查工作集体研讨、民主决策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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