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东区政府采购“阳光工程”成效显著
2017-07-12 00:00:00作者:张素敏来源:区财政局(王继刚)
    为提高政府采购绩效,增强政府采购公信力、透明度,颍东区财政局完善措施,着力打造政府采购“阳光工程”。一是强化采购监管。在组织实施政府采购过程中,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和《颍东区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要求,规范操作,加强与纪检、审计、监察、检察等部门的组织协调配合,在一些大的项目招标时组织多部门共同参与,全程监督,从源头抓起,实施阳光采购,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加强招标评标监督管理,避免 “暗箱操作”,增加采购的透明度和可信度。二是规范采购流程。进一步完善项目登记、档案管理、财务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并细化了开标工作流程、评标原则办法等招投标操作规程。在政府采购网、区政府网站、财政局网站等多家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三是完善采购平台。全面开放颍东区政府采购招投标网络交易平台,建设单位自主选择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网上开展招投标活动。同时,建成具有同步录音录像、监控完备并相互独立的区政府采购开标室和评标室,各招标代理机构统一在政府采购中心进场交易,全区(包括乡镇)应纳入招标范围的项目一律纳入招标平台进行规范操作,最大程度压缩人为因素,防范围标串标、暗箱操作等不良行为的发生。四是加强项目管理。对工程招投标项目一律使用统一招标文本,统一交易规则。采取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开标现场报名、开标现场提供银行汇票、开标当天随机抽取评标专家以及中标单位建造师证书押放在业主单位等措施,想方设法减少开标前人为因素的影响,杜绝围标、串标行为和分包、转包现象的发生。上半年组织政府采购招标活动197次,其中货物类80项,工程类65项,服务类52项,执行各类采购预算2.51亿元,实际采购金额2.19亿元,节约财政资金3200万元,资金节约率1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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