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颍东区委办公室颍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建档立卡贫困户教育资助、危房改造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东办秘〔2017〕40号),结合我区工作实际,我区实施了对2016-2017学年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建档立卡非寄宿学生生活补助费资金发放的工作。
此次资助资金发放的对象为颍东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16-2017学年度未享受学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费的2016年以来在册贫困户、已脱贫户学生。资助标准为:小学生500元/年·人、初中生625元/年·人。
针对这项民生资助工程,颍东区教育局精心制定了实施方案,分阶段全面实施。在6月25日—7月10日,已在全区实施了摸底排查工作,在7月11日-12日,实施了数据的汇总和比对工作,现已进入了公示阶段,资金发放将在7月20日—26日完成。
由于此次资金的发放涉及面广,资金投入大,社会关注度高,颍东教育局高度重视,周密安排,精心组织,确保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受助对象全覆盖、实现应扶尽扶,应助尽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