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行政执法局从严规范执法行为
2017-07-24 00:00:00作者:张素敏来源:区行政执法局(郭晓琨)
    为进一步深化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城管系统“严纪律、转作风、提效能、促服务”活动有序开展,区行政执法局三项措施严格规范执法行为。 
    一是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健全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定期组织开展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培训等,使广大执法人员熟练掌握执法依据、执法流程,不断提升执法素养和执法水平。严格执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规范执法人员积极学法、规范执法,形成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高度自觉。
    二是推行三项制度落实。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统称三项制度)。做好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结合减证便民工作的开展对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建立动态管理清单,并进行公示。坚持执法过程全记录制度,确保执法过程可全程留痕、可回溯管理、可依规追责。实施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按照《阜阳市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确定审核范围、细化审核内容、规范审核程序。
    三是落实执法全过程监督。进一步规范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行为,规范执法决策机制、监督机制,完善行政执法权力运行机制,确保执法权力在法治轨道和制度框架内运行。以深化执法信息化建设为抓手,加强执法监督管理,严格落实执法办案责任,既有效保护正当执法权益,又严肃惩处执法中的违纪违法行为,着力构建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的执法责任体系,确保每一起案件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执法程序合法、适用依据正确、处罚合理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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