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市、区相关文件精神,建立健全河湖保护管理机制,冉庙乡结合实际,“五举措”加强河湖管理保护,全面推行“河长制”。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由乡党委书记任总河长,乡长任副总河长,其他班子成员为乡级河长,各村两委成员为村级河长。制定出台乡级工作方案、相关工作制度和考核办法,保障工作经费,明确河长制办公室及相关工作人员职责。做到工作方案到位、组织体系和责任落实到位、相关制度和政策措施到位、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估到位。
二是健全工作机制。建立河长会议制度,协调解决河湖保护管理重点难点问题。建立督办制度,对河湖保护管理重要事项、河长制实施情况和河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办。建立巡查制度,明确各级河长巡查频次、巡查重点。建立投诉受理制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建立考核问责与激励机制,对成绩突出的河长及责任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建立验收制度,按照工作方案确定的时间节点,及时对建立河长制工作进行验收。
三是落实经费保障。落实“河长制”专项经费,重点保障水质水量监测、规划编制、信息平台建设、突出问题整治及技术服务等工作费用。建立长效、稳定的河道管理投入机制,足额保障河湖巡查保洁、堤防工程等日常管养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加大城乡水环境整治、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修复等项目资金投入,积极探索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河湖环境治理与保护。
四是强化考核问责。以水质水量监测、水域岸线管理、河湖生态环境保护等为主要考核指标,健全河长制考核评价体系。乡级河长负责组织对相应河湖下一级河长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及年终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五是加强社会监督。建立河湖管理保护信息发布平台,通过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告河长名单,在江河湖库显要位置设立河长公示牌,标明相关内容,接受社会监督。聘请社会监督员对河湖管理保护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价。进一步做好宣传舆论引导、河湖保护科普教育,营造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河湖保护管理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