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庙镇多举措全面推行“河长制”
2017-08-23 00:00:00作者:张素敏来源:老庙镇党政办(朱宝玉)
    为贯彻落实省市区相关文件精神,建立健全河湖保护管理机制,老庙镇结合实际,“四举措”加强河湖管理保护,全面推行“河长制”。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由镇党委书记、镇长任总河长,其他班子成员为镇级河长。制定出台镇级工作方案、相关工作制度和考核办法,明确河长制办公室及相关工作人员职责。做到工作方案到位、组织体系和责任落实到位、相关制度和政策措施到位、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估到位。
    二是健全工作机制。建立河长会议制度,协调解决河湖保护管理重点难点问题。建立督察制度,对河湖保护管理重要事项、河长制实施情况和河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办。建立考核问责与激励机制,对成绩突出的河长及责任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
    三是强化考核问责。以水质水量监测、水域岸线管理、河湖生态环境保护等为主要考核指标,健全河长制考核评价体系。考核结果作为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及年终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是加强社会监督。在河湖显要位置设立河长公示牌,标明相关内容,接受社会监督。接受群众对河湖管理保护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价。进一步做好宣传舆论引导、河湖保护科普教育,营造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河湖保护管理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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