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东区政府召开第10次常务会议
2017-08-25 00:00:00作者:张素敏来源:区政办

     

    8月24日,区长张银军主持召开区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区政府常务副区长顾中伟,副区长程传雷、朱正余、王飞虎、沙学珍、马达出席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曹伟、区政协副主席李涛应邀出席会议,区政府党组成员李继忠、区政府党组成员尹建华及区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了筹建瓦达朝阳扶贫农场(吴寨基地、北照寺基地)的汇报,研究了《关于特色种养产业达标户、达标村及“一村一品”村申报与验收工作方案》、《颍东区进一步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脱贫作用实施办法》的有关事宜。会议指出,产业扶贫是实现贫困村、贫困户长久稳定脱贫的根基,是扶贫开发的战略重点和主要任务。围绕深化产业扶贫、建设现代农业,大力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做大做强,并在信贷担保、基础设施建设、现金奖补等方面予以政策支持。积极发展特色种养产业,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对验收合格的产业发展达标村、“一村一品”专业村给予现金奖补。
    会议研究了《颍东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政府系统重点系统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送审稿)》有关事宜。会议指出,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政府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和市、区纪委五届二次全会精神,以永远在路上的恒心和韧劲,持续加强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努力促进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会议研究了《颍东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暂行)》有关事宜。会议指出,要建立健全“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体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强大合力。
    会议传达学习了《李锦斌同志在书记专题会上的讲话》、《李锦斌、李国英同志在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一次会议上的讲话》、《李锦斌、李国英同志在省实施五大发展行动计划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上的讲话》、《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阳市政府债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阳市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实施意见》等。会议强调,区政府各负责同志及各地各单位要贯彻落实上级会议、政策精神,研究学习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不断提高自身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真抓实干、勇于创新,推动颍东经济社会持续较快发展。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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