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扶贫办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拨付2017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皖财政厅〔2017〕850号),共拨付颍东区专项扶贫资金4350万元。其中,给予专项扶贫资金奖励2800万元,包括2000万元的省扶贫开发工作成效奖励和800万元的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奖励。7月底,颍东区将扶贫奖励资金安排用于产业化扶贫项目实施。其中用于贫困村村级光伏电站资金900万元,特色种养殖现金奖补项目1800万元,集中式钢架蔬菜大棚建设项目资金100 万元。截止目前,光伏电站及钢架大棚建设项目资金支出完毕,特色种养殖现金奖补项目支出1717.02万元,剩余资金待村准确上报奖补对象信息后拨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