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广大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近年来,新乌江镇注重抓好干部管理,落实公开监督制度,确保全镇阳光村务做到“早、改、严”。
一是未雨绸缪立足“早”。成立以镇党委副书记朱明友任组长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各村居工作,明确责任,落实资金物资保障。并针对村级资金使用、低保贫困户评议等重点区域提早预防,做到工作到位、责任到人。
二是注重排查侧重“改”。进一步查找薄弱环节,重点做好对软弱涣散村进行排查,对发现的隐患逐一通报,及时整改,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解决,确保各项权利在阳光下运行。
三是严明纪律明确“严”。进一步严格干部纪律,服从调度指挥,严格落实各项阳光村务制度,落实监督委员会职责,抓好公开透明,积极推进村务阳光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