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公民个人隐私的保护,依法依规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更好的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区政办《转发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迅速开展涉及个人隐私信息排查工作的通知》(颍东政办传【2017】62号)文件精神,枣庄镇采取实效举措,迅速开展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排查工作。
一是落实责任分工。该镇迅速行动、及时调度,成立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排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党政办具办人员,按照“谁制作、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对政务公开内容逐栏目逐项开展检查。通过排查进一步明确公开责任主体,强化责任意识,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二是明确排查内容。排查已公开政府信息中包含公民身份证、详细居住地址及联系方式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对外公开的信息,尤其是对领导简介、人事招录、扶贫救济、社会救助、专项资金分配使用、行政权力运行结果以及依申请公开办理结果等方面进行重点检查,对涉及公民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详细住址等不宜公开的信息全部进行了处理。
三是做到分类处理。对摸排中发现的15条信息存在居民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联系方式等不宜公开的信息,第一时间进行了整改,对当事人的身份证号码采取了删除措施。
四是做好信息公开前审查把关。处理好“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守稳、守住群众个人信息的“底线”。同时,结合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提高信息发布人员、审核人员的政治素养、法律素养、职业素养,增强公开意识,杜绝政务公开方面的懒政、怠政和不作为、乱作为,提升政务公开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