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乡镇财政职能作用和监管优势,切实做好新形势下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乡镇财政重点监管资金支付和报账环节。
一是严把资金拨付关。项目资金按照相关规定要求,通过财政直接支付项目施工单位。项目批复后,按照项目资金管理规定和工程实施进度拨付资金。项目竣工验收后,根据乡镇站所、单位提供的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验收报告、审计报告等,并对相关票据进行合法性、合规性审核后,进行资金拨付或报账。
二是严把资料归集关。归集整理项目批复、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以及建设、验收、审计、资金拨付等项目管理及财务会计资料,对项目后续管理使用、运行维护等提出意见建议,按照“一项一档”要求建立项目档案。
乡镇财政协助监管的项目资金,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的书面委托、项目资金信息和监管要求等,做好相关监管工作,并按要求报告监管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