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东区五届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和机关规章制度修订工作,坚持以制度建设引领人大工作。在集思广益、认真梳理历届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新修定的地方组织法、代表法、选举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央、省、市、区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相关文件要求,切实把推进新一届常委会制度建设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努力做到以制度管人、做事、用权。
在具体修订工作中,常委会要求各牵头修订委室全面梳理审查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及机关原有规章制度,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开拓创新、与时俱进,结合实际完善新制度,力求解决部分制度不完善、程序不合理的问题,保证制度适应新时期人大工作的需要。
目前,区人大常委会已新制定3项、修订15项常委会规范性文件;新制定4项、修订10项常委会机关规章制度,将为新一届常委会依法履职和决策夯实基础,促进人大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