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东区加强扶贫干部管理 激发脱贫攻坚活力
2018-01-31 00:00:00作者:张素敏来源:区委组织部办公室(刘博杰)
    为进一步加强驻村扶贫工作队管理,颍东区委组织部强化举措,加强管理,确保驻村扶贫工作队安心驻村、认真履职、发挥作用、树立形象,让这支脱贫攻坚中坚力量“身在村里心念村”,激发脱贫攻坚工作活力。
    一是做好思想工作,树牢看齐意识。加强驻村扶贫工作队培训,按季度召开驻村扶贫工作队工作例会,及时了解掌握中央、省、市、区委的有关政策和决定决议。2017年通过政策解读、现场交流、实地观摩等多种方式对扶贫干部进行2次集中培训,累计培训人员超过300人次。要求驻第一书记要切实抓好驻村工作队管理,党员扶贫干部要主动讲党课,自觉参加“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向党中央看齐。
    二是做好督查工作,严守工作纪律。要求驻村扶贫工作队员严格按照选派帮扶干部管理规定,严守驻村纪律,不得挂空名、冒名顶替,不得“走读”,必须吃住在村。驻村期间一律与原单位工作脱钩,专心开展脱贫攻坚工作,认真记录走访帮扶日志,坚持每天通过选派帮扶平台按时报岗。2017年区委组织部、区扶贫办、区督查局共对选派干部在岗履职情况进行了6轮督查,并通报80多条问题。
    三是做好保障工作,消除后顾之忧。树立选派帮扶干部先进典型,激发选派干部活力、坚定思想心念定力,充分调动工作激情。为全区选派帮扶干部购买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组织全区选派帮扶干部进行定期体检。选派扶贫干部每人每月生活补助由800元提高到1500元。在年度和任期考核中,明确考核导向,重点考核选派干部工作作风和实绩。对退休后被选派到村任职的,和选派期间到龄退休并办理退休手续的,给予帮扶单位在岗同级人员待遇,消除了选派干部的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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