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电话“普法” 男子归还失物
2018-04-10 00:00:00作者:张素敏来源:市公安局颍东分局 刘鑫 杨桃桃
  近日,阜阳市一男子拾到手机不还给失主,还想向失主索要两条烟。阜阳市公安局颍东分局袁寨派出所民警给该男子打来电话,普法宣讲非法侵占他人财物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该男子最终将手机归还给失主。
  4月8日14时许,袁寨派出所接到少年小黄报警,称有人捡到他的手机不愿归还,向其索要两条香烟,才肯归还手机。接到报警后,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往现场。
  经了解,小黄逛街时不慎将手机丢失,随后拨打手机始终无人接听。一个小时后,手机终于拨通,接电话的是一名中年女子,自称是袁寨某手机店老板,手机是一名中年男子放到店里要求解锁的。随后,小黄赶到了手机店。
  为了确认小黄是不是机主,老板拨通中年男子的电话,对方在电话中表示:“想要手机,总得表示表示吧?”小黄说自己是学生,愿给他买两包烟,他却称要买两条。无奈,小黄只好报警求助。
  经过调查核实,这部手机确实为小黄所有。民警将小黄和手机带回派出所,并记下捡拾者的电话。回到派出所后,民警拨通捡拾者的电话并表明身份。男子一听是警察有些犹疑,却仍说:“我不捡到手机,别人也会捡到,别人也不可能就这样还给他的。”
  民警当即向该男子讲解了相关的法律规定,告知他拾金不昧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捡到手机不肯及时归还,属不当得利,数额大的话可能会构成侵占罪;向失主索要好处,涉嫌敲诈。听到这里,该男子表示烟不要了,手机还给失主,并挂断电话。
  民警随即将手机还给小黄,并提示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随身物品,谨防丢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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