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12日下午,颍东区纪委在河东办事处五楼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传达贯彻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暨建设“四个颍东”动员会精神,区纪委监委全体人员参加了会议。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汝海涛主持会议。
会上,区纪委常委、区监委委员王文世传达颍东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暨建设“四个颍东”动员大会精神,共同学习了《中共颍东区委颍东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颍东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颍东区2018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要点》、《颍东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任务分解》等相关文件。
会议指出,2018年是阜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集中攻坚之年,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此次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加快“美丽颍东、文明颍东、和谐颍东、开放颍东”建设步伐,为人民群众打造优美的生活环境,以实际行动积极响应区委、区政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号召。
会议强调,到会人员和办案组、巡察组要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要点,要立即行动起来,精心安排部署,加强宣传教育,严格督查,狠抓落实,每位纪检监察干部对创建文明城市工作要入脑、入心、见行动,立足本职,内练素质,外塑形象,自觉投入到创建活动中去,确保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据悉,近年来,区纪委聚焦主业主责,充分发挥监督再监督职能,突出监督特色,持续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形成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主抓、业务科室具体负责,全体干部职工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将文明城市创建与推进纪检监察工作上水平有机结合,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确保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持续、有力、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