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东区司法局荣获“第七届颍东区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2018-04-19 00:00:00作者:张素敏来源:区司法局
    近日,颍东区委、区政府通报表彰“第七届颍东区文明单位”,颍东区司法局荣获“第七届颍东区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近年来,颍东区司法局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突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新进展。
  一是健全创建体制。坚持把创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创建活动做到制度化、规范化。
  二是提升队伍形象。扎实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机关创建,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道德讲堂”活动,加强文明礼仪培育。坚持从严治警,严格执行区直效能建设各项规定,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坚持典型引路,组织参与中国好人网络投票、道德模范评选投票工作,开展身边好人、志愿服务典型推荐工作。
  三是抓好帮扶共建。积极做好城乡党组织结对共建、双拥共建、社区共建等,扎实开展帮扶工作。制定了创建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先进单位方案和直接联系服务企业活动方案,积极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
  四是发挥职能作用。壮大学雷锋志愿服务队和法治宣传、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大力开展送法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军营等活动,组织律师参加领导接访、信访积案化解和应急突发事件处理等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五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浓厚氛围。我局结合全区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充分利用法治公园、广场,电子显示屏、微信等一切宣传阵地,加大文明城市创建和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宣传力度,发布宣传标语40多条,切实提高群众对文明城市创建和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知晓率、支持率。
  六是突出抓好区域内的卫生整治工作。加强办公区环境卫生管理,开展经常性的卫生大扫除活动,营造整洁卫生的办公环境;每周定期对责任区域内的环境卫生进行清扫。
  七是加强文明行业创建,着力提升司法行政文明程度。以加强机关执行力建设为重点,打造文明机关。以加强法援窗口管理为重点,提升服务质量。认真履行服务承诺、服务公约、服务规范,开展文明服务、温馨服务、微笑服务,展示良好形象。
  文明创建永远在路上,我局将以此次表彰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培育社会文明新风,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为建设现代化大美阜阳、建设“四个颍东”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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