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东区司法局获得2017年度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单位
2018-05-17 00:00:00作者:张素敏来源:区司法局
    根据《中共颍东区委办公室颍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表彰2017年度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东办秘〔2018〕34号)获悉,颍东区司法局荣获阜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先进单位表彰,颍东区司法局办公室主任郭明同志荣获先进个人表彰。
  近年来,我局结合全区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充分利用法治公园、广场,电子显示屏、微信等一切宣传阵地,加大文明城市创建和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宣传力度,发布宣传标语40多条,切实提高群众对文明城市创建和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知晓率、支持率。同时,进一步完善普法和依法治理机制,实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开展“法律六进”活动,逐步提升全区群众法治意识,在全区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为争创全国文明城市贡献了力量。
  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永远在路上,我局将以此次表彰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为建设现代化大美阜阳、建设“四个颍东”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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