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东区司法局积极为社区服刑人员提供临时性救助
2018-05-23 00:00:00作者:史新颖来源:区司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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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社区矫正的安全监管,有效的化解社区服刑人员面临的问题和纠纷,最大限度地消除不安定因素,颍东区司法局在领导的重视下,积极为一名有隐患社区服刑人员提供临时性救助。
社区服刑人员王某,因信用卡诈骗罪被吉林省梅河口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2年缓刑3年,缓刑考验期为2018年3月13日至2021年3月12日。2018年3月21日到颍东区司法局报到。在开展的全市社区矫正安全隐患排查回头看专项活动中,新华司法所工作人员对王某进行了入户走访,发现王某于5月6日剖宫产下一个女儿,因原住址房屋拆迁,王某及其家人暂住于火车站工商银行东侧巷子里的一家小旅馆内,因无力支付医院各项费用,孩子的出生证明和相关手续医院未给办理,且还有法院判决罚金未缴纳,目前家庭生活困难。在排查中司法所工作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将其列为隐患风险等级为中级的社区服刑人员。
5月21日,颍东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大队工作人员接到王某求助电话,王某表示丈夫工地摔伤,自己在做月子,家庭现在没有任何收入,十分困难,希望工作人员能立刻借她500元钱。得知此事后,颍东区社区矫正大队立即向分管领导及局领导汇报,局领导高度重视,结合目前的安全监管形势,在调查事实清楚的基础上,经过上会研究,决定给予王某500元临时性救助问题,并给出了为王某丈夫提供法律援助的方案。
5月22日上午,颍东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大队工作人员为王某送去了临时救助金,并告知王某的丈夫寻求法律援助的方式和方法以及出租房源,告诫王某的丈夫在王某社区矫正期间一定要以身作则,协助司法所工作人员做好对王某的日常监管,有事情和困难要迅速向工作人员反映,切勿因一时情急做违法的事情。王某及其家人感动不已,表示暂时的困难过去后一定会积极的投入到生活中,按时按规接受社区矫正,绝对不会再做违法违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