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东获评第四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称号
2018-06-14 00:00:00作者:史新颖来源:区委宣传部(戚武奇)
    日前,全国普法办公示第四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颍东区榜上有名,是阜阳市唯一上榜县区。
    近年来,颍东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七五”普法规划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决议,围绕全面依法治国总目标,按照全国普法办的安排部署,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扎实开展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坚持依法执政、严格依法行政、保持公正司法、推进全民守法、深化社会治理,法治化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全力打造“法治颍东”品牌,为经济社会建设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上一页:颍东区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乡镇卫生院改造升级工作.. 下一页:颍东区召开文明城市创建调度会暨第10次创园工程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