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2018年6月4日11版刊发文章《安徽政法系统推动法律服务助力扶贫》,点赞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法院在开展法治扶贫工作中“法律援助实打实”,赢得涉及贫困户当事人的高度赞赏。
文中描述:“法院没让我花一分钱就立案了,我感激得真都不知道说啥好。”贫困户周洪英从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法院拿到立案通知书的那一刻,一个劲地感叹。
今年53岁的周洪英原本就是贫困户,又赶上丈夫李文杰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双侧10根肋骨断裂,花去医疗费3万余元。今年初,李文杰将事故另一方起诉至颍东区法院,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8.57万元,即使按照简易程序也需交纳诉讼费972元。立案庭法官了解到周洪英的家庭情况后,主动为她申办了缓交诉讼费的手续,还商请司法行政部门为她办理了法律援助。
“立案审查没有要求法院要对当事人身份是否为贫困户进行审查,但是,为了更好地服务扶贫工作,我们增加了当事人是否是贫困户的审查。”颍东区法院副院长陈波说,对于是贫困户的当事人,法院会根据案件情况为其办理减缓免交诉讼费手续,绝不会让贫困户打不了、打不起官司。
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法院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充分发挥职能优势,深入推进法治扶贫工作,依托巡回审判点、法官驻村工作站等创新专业平台,在日常审判工作中和帮扶干警帮扶走访过程中,充分发挥专业优势,贴近群众、深入农家,依法依理做好群众家庭矛盾、邻里纠纷、涉法涉诉问题等诉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大力提供全方位法律援助,实现服务群众零距离,获得辖区人民群众的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