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东区人民法院推进法律服务助力脱贫攻坚
2018-07-11 00:00:00作者:史新颖来源:阜阳日报(2018.7.4)

  

    脱贫攻坚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乎贫困群众的切身利益。为更好地解决扶贫工作中出现的纠纷化解、权利维护等问题,颍东区人民法院将法治建设与扶贫工作有机结合,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切实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得到群众称赞。

    驻点扶贫有个“家”

    6月22日下午,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孙乐标、审监庭庭长苏金麟、立案庭庭长丁辉、副庭长许彦军等四人组成的第四小组入驻颍东区法治扶贫法官驻村工作站,开展为期二天半的全天候值站工作。
    驻站小组到村部与村干部进行了简单接洽,领取了口孜镇大坝村华圩、高庄等部分贫困户“颍东区精准扶贫帮扶连心卡”、“精准扶贫颍东区2018年贫困户特色种养产业项目补助菜单”等。接下来的时间里,工作人员实地走访贫困户家庭,召开部分贫困户座谈会,重点宣讲了“精准扶贫颍东区2018年贫困户特色种养产业项目补助菜单”,同时,对贫困户反映的慢性病药物领取数量少、手续繁琐等问题,及时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做到贫困户工作无小事,帮扶工作皆大事,事事有人理,件件有回应。
    据了解,法治扶贫法官驻村工作站的设立,是颍东区人民法院的创新之举,在全省也属首次。驻村工作站共设立八个小组,每组组长均由法官担任,各组组长要履行联系群众的第一责任,对帮扶工作效果负责,带领本组全员开展帮扶工作。每组成员在值岗期间要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全面了解贫困户、七类重点户等基本情况。组织开展夜校、讲习所、红色电影播放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及时宣传法律法规扶贫政策、传统文化及帮扶成效。落实法治扶贫,强化规范执行。驻村工作站以法治扶贫为切入点,将扶贫与法治紧密结合,为贫困群众构筑法治“守护墙”。通过开展法制宣传、提供法律法规咨询服务、调解民事纠纷、设立巡回法庭等活动真正打通法治扶贫“最后一公里”。配合“江淮风暴”执行攻坚行动,劝导敦促帮扶区域内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帮扶责任人更是要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入村前制定帮扶工作计划,围绕计划开展工作,使各项具体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和法治化。
    “心中为念农桑苦,耳里如闻饥冻声。”颍东区人民法院法治扶贫法官驻村工作站值岗法官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在关心群众疾苦中增进感情,在解决实际问题中增进认可,在学习群众智慧中增进经验,切实把司法为民落实在田间地头、村民炕头、百姓心头。
    说起法官工作站的法官们,群众眼里都是笑意,“我们每星期都能在工作站见到法官,给我们讲讲国家政策,讲讲他们判过的案子,唠唠闲话,我们打心底喜欢他们。”

    法律援助贫困户

  “法院没让我花一分钱就立案了,我感激得都不知道说啥好。”近日,贫困户周洪英从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法院拿到立案通知书,一个劲地感叹。
    今年53岁的周洪英原本就是贫困户,又赶上丈夫李文杰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双侧10根肋骨断裂,花去医疗费3万余元。今年初,李文杰将事故另一方起诉至颍东区法院,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8.57万元,即使按照简易程序也需交纳诉讼费972元。立案庭法官了解到周洪英的家庭情况后,主动为她申办了缓交诉讼费的手续,还商请司法行政部门为她办理了法律援助。
    “立案审查没有要求法院要对当事人身份是否为贫困户进行审查,但是,为了更好地服务扶贫工作,我们增加了当事人是否是贫困户的审查。”颍东区人民法院副院长陈波说,对于是贫困户的当事人,法院会根据案件情况为其办理减缓免交诉讼费手续,绝不会让贫困户打不了、打不起官司。
    据了解,在为广大贫困群众提供的法律服务事项中,法律援助是贫困群众受益面最大、很实在的“法治红利”。2016年初,省政府将法律援助纳入全省33项民生工程,进一步降低了法律援助门槛,扩大了法律援助覆盖面,使更多贫困群众获得了法律援助的保障。  通讯员 陈颍辉 刘静静 苏金鳞 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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