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东区三举措清理结余资金
2018-07-30 00:00:00作者:张素敏来源:区财政局(李理)
    一是以发函的形式提前告知有关部门结余结转资金量,要求相关部门尽快与财政部门核对资金结余数;二是找出部门因招标、审计原因结余结转资金,与项目有关部门会商,积极沟通;三是对于收回后仍要拨付质保金的项目,由项目主管部门申请,经区政府同意后,区财政统一安排预算。截止目前,我区清理收回部门项目结转结余资金1049.49万元,用于2018年第五批脱贫攻坚整合涉农资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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