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被执行人陈某洁因惧怕以拒执罪定罪对自身和家庭造成不利的影响,主动到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缴纳了借款本息、迟延履行金、执行费合计570709.43元。为此,申请人王某自愿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并出具谅解书,该案也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据悉,申请人王某诉被执行人丁某、陈某洁民间借贷纠纷一案,颍东法院立案审理后,2017年8月依法作出判决,判令两被执行人于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共同偿还王某借款本息427000元,并支付从2016年5月20日起至付清借款时止的利息每月7000元。履行期限届满后,两被执行人并未按期履行,王某遂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两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然而两被执行人均不以为然,拒绝配合法院执行工作的开展,且被执行人丁某为躲避债务长期漂泊在外、隐匿行踪,连人都难以找到更别谈执行这回事了。
在多次与被执行人陈某洁电话沟通后,执行法官了解到其对强制执行抵触情绪很大,始终认为自己早与丁某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案涉借款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其没有偿还借款的义务,故对法官循循善诱的劝解置若罔闻、视而不见。通过网上总对总查控和线下数次前往银行、房产局、车管所等部门查询后也未发现两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多方努力无果后案件只得进入终本程序。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2017年底,申请人王某提供线索称在执行期间,陈某洁通过北京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线平台向有借款需求的借款人实现资金出借10余万元。经核实无误后,陈某洁以涉嫌拒执罪依法被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被公安机关传讯后,陈某洁方知这次麻烦大了,终于向威严的法律低下了头,四处凑钱把欠款本息如数还上,也得到了申请人王某的谅解。
执行攻坚战开展以来,颍东法院以涉嫌拒执罪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6人,以拒执罪定罪案件2人,严厉打击了逃避执行、规避执行、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嚣张气焰,取得了良好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