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镇制定拆违拆旧奖惩办法
2018-08-28 00:00:00作者:张素敏来源:枣庄镇党政办(张万发)
    按照颍东区脱贫攻坚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行动督查调度和考核奖惩办法以及扶贫工作“三大行动”暨农村环境整治第八次现场推进会会议精神,枣庄镇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经过党委扩大会议研究制定出枣庄镇拆违拆旧奖惩办法。
  办法规定:按照镇驻点点长、副点长与村书记、主任、包片干部分别交纳责任押金的方式进行,奖惩标准依据各村、居完成拆违拆旧任务之后,村居负责人写出申请验收报告,经过镇拆违拆旧等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分别给予在8月25日之前完成拆违拆旧任务的村、居奖励10000元;在9月5日之前完成拆违拆旧任务的村、居奖励人民币10000元;在9月15日之前完成拆违拆旧任务的村、居奖励人民币6000元。同时,对在9月15日没有完成拆违拆旧任务的村、居书记、主任、包片干部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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