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东法院:账户戴上紧箍咒 履行义务求解冻
2018-08-31 00:00:00作者:张素敏来源:区法院
    在紧箍咒面前,神通广大的孙悟空也得乖乖守规矩。8月30日上午,因银行结算账户被法院冻结,被执行人李某主动来到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与申请人任某达成协议并履行了义务,请求法官赶紧把账户解冻,该案也画上圆满的句号。
    据悉,此案是一件普通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2015年1月,被执行人李某从任某处购买价值122663元的钢材用于新乌江镇辛家湖工程建设,后李某只偿还了10万元的货款便不再支付。在多次索要无果后,任某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2018年3月,颍东法院经审理后判令被告李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所欠任某货款22663元及逾期付款利息,判决生效后,李某仍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任某遂申请强制执行。
    由于该案事实清楚、标的额也不是很大,在接手案件后,执行法官迅速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进行了“总对总”“点对点”查控,对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进行冻结。谁料想,李某在收到文书后仍不理不睬,总是以各种理由推脱不还货款。原来,李某一直认为案涉工程是其与他人合伙建设的,并且约定共同经营、共享盈利、共担责任。在此案件中,所有的货款都只让他偿还,他心理上有点不服气。执行法官得知后耐心的讲解合同相对性等合同法有关法律知识,并告知其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原先大部分货款我已经给过了,这剩下的钱不应该由我来还”,被执行人李某仍然“死性不改”。见到这种情况,执行法官也是直摇头。
    由于所冻结的银行账户是李某常用的工程款结算账户,在法院冻结后,李某与他人做工程结算受限,故不得不偿还剩余欠款,请求法院予以解冻,所以才有了开始的一幕。
上一页:颍东法院:颍州晚报小记者开学前到法院学法.. 下一页:暖心救助弃婴,未婚男警纷纷当起“奶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