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东法院: “重点突破”再出击 “节前猎赖”震阜城
2018-09-23 00:00:00作者:张素敏来源:颍东法院 袁训旺

行动前部署动员

    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徽省高院关于“重点突破”行动的部署和要求,向“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发起最后的冲刺。9月21日凌晨五点,当人们还在睡梦中的时候,颍东区人民法院在辖区各乡镇内组织开展了一场声势浩大的“节前猎赖”行动。

敲被执行人家门

    5点30分,由王琪率领的第二组成员来到被执行人黄某的家中,谁料想黄某四点多就出去打油去了,跃跃欲试的执行干警们扑了空。
    5点43分,由周海滨率领的第一组在插花镇找到被执行人王某峰。被执行人王某峰与申请人王某秀系同庄村民,因挖地界发生争执引起不必要的肢体冲突,经法院审理后判令王某峰赔偿王某秀各项损失15588.3元。但判决生效后王某峰一直抗拒执行,此次集中行动拘传其到院后,执行法官决定对态度强硬的他采取拘留措施。担心父亲在拘留所中过节,王某峰的儿子替他履行了义务。

协商沟通

    6点15分,由刘玉彪带领的第三组在袁寨镇找到正在熟睡的被执行人武某,并将其拘传到院。在执行大厅里,执行法官对其进行长达三个小时的说服教育后,武某终于认识到拒不履行的严重后果,主动向申请人偿还了10300元的借款。
    6点20分,执行二组在袁寨镇找到被执行人郝某,经过耐心教育,郝某仍然不为所动,没有偿还货款的意思,于是难逃在拘留所里面过节的命运。
    随后,三个执行小组又按照预定的线路寻找被执行人,直到早上八点多,最后一组执行干警们才辛苦地赶回院里。此次行动,出动警车五辆,法警大队、办公室派七人协助,加上执行干警共计二十余名人员参加。共拘传8人,实际拘留1人,达成和解协议的有2人,主动履行的有3人,履行义务金额5.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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