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东区“四个突出”推进法律援助民生工程
2018-10-08 00:00:00作者:张素敏来源:区政办信息科
    今年以来,颍东区充分发挥司法行政部门职能作用。坚持从“四个突出”入手,全力推进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着力提升实施效果。截至8月底,共组织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25件,占全年目标任务的80.56%,其中刑事案件195件,民事案件528件,行政诉讼案件2件;投入法律援助经费100万元,其中发放案件补贴55.5万元。 
    一是突出法律援助重点。根据《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规定,结合颍东区实际,2018年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对象具体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2倍的公民,逐步拓展至低收入群体;符合规定条件的刑事案件当事人;建档立卡的扶贫对象。重点解决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交通事故、追索劳动报酬、婚姻家庭、工伤损害赔偿等领域的困难和问题,并将贫困户、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军人军属等特困家庭作为重点援助群体。 
    二是突出法律援助质量。健全工作制度,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援务公开制;建立和完善援助网络,12个乡镇建立法律援助站,申请受理环节实现“最多跑一次”,对特殊人群开通“绿色通道”,实行上门服务,确保符合条件的城乡困难群体应援尽援;每年定期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专项评查,切实提高法律援助质量。同时,适时通过组织旁听庭审、征询办案机关意见、随机回访受援人满意度等活动,提升从业人员服务意识,确保案件质量,维护受援人合法权益。
    三是突出规范法律服务。围绕创建“微笑服务窗口”活动,坚持以人为本,微笑服务,打造便民、利民、为民窗口。畅通电话申请、基层站点就近申请,实行急事急办、特事特办。规范落实律师值班制度,由专业律师解答12348法律服务热线咨询,为群众提供高质量、更便捷的法律服务。 
    四是突出法律援助宣传。通过颍东区政府网站、颍东普法网等平台,广泛宣传《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政策及服务对象、受案范围、申请途径等,做到家喻户晓;通过法律援助基层站点,充分发挥贴近群众的优势,做好基层法律援助宣传活动,扩大宣传范围;通过学校、乡村和企业“三大法治讲堂”,宣传法律知识,解答法律疑惑,发放法律援助惠民卡,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工作的知晓率。
上一页:新华街道司法所普法进校园 下一页:颍东区司法局召开社区矫正安全监管月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