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东法院:数次登门调和见成果 三年婚财纠纷终化解
2018-11-21 00:00:00作者:张素敏来源:颍东法院 袁训旺
    近日,被执行人王某来到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法院缴纳了最后一笔执行款,一件拖延了三年的婚约财产纠纷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据了解,申请人黄某与被执行人董某亭于2015年农历10月经媒人介绍相识,随后不久即按照农村习俗定亲、下大礼并举行结婚仪式,但并未依法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由于婚前感情基础不深,同居生活不到一个月,双方因琐事发生争执后就分居生活,也均愿意解除同居关系,但双方就申请人按照当地习俗给付的彩礼款返还问题争执不下。无奈之下,黄某一纸诉状将董某及其父母告上法庭。
    2016年6月,颍东法院经审理后判决,判令董某亭、董某祥、王某共同返还黄某彩礼款85000元。判决生效后,董某亭一家人并未按生效判决履行义务,黄某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因董某亭常年外出打工不归家,执行法官只能亲自到董家找其父母,告知其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的严重后果,并多次督促他们履行义务,但是董某祥和王某拒不配合、态度强硬,声称彩礼款不应由他们来偿还。执行法官多次劝解无果后依法对其采取强制拘留措施,但是二人仍无动于衷。当执行法官依法要对被执行人房屋进行处置后,两人便着了急,表示愿意协商解决,最终在双方的共同努力下,达成董某亭分期返还黄某彩礼款65000元,董某亭的婚前个人财产予以放弃拿回用于抵债,随后双方按照和解协议约定的内容履行了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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