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颍东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秉承“先调后审再裁”的工作思路,成功调解一起因拖欠工资引发的劳资纠纷案。
申请人张某是太和县人,2018年5月起在我辖区某私营企业从事酒水销售工作,被申请人一直未发放其工资,经双方多次协商未果,张某诉至我院。我院依法受理后,庭前多次调解,经过仲裁员的法理分析及引导,双方当事人达成最终和解,仲裁员当场制作调解书,该案得到圆满解决,双方均表示满意。
颍东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严格依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切实做到调解先行,调解优先,攻坚克难,最大可能将劳资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最大程度保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构建颍东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做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