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东法院:“老赖”躲债藏门后 法官慧眼破伎俩
2019-01-09 00:00:00作者:张素敏来源:颍东法院 袁训旺
    近日,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凭借着丰富的“斗赖”经验,识破被执行人刘某夫妻的谎言和伎俩,成功找到并依法拘传刘某,面对刘某拒不履行义务的态度,执行法官依法对其采取拘留十五日的强制措施。
    2015年5月,申请人尹某驾驶电动两轮车由东向西行驶至颍东区颍河坝堤江店村路段时与相对方向被执行人刘某驾驶的电动两轮车发生碰撞,致尹某受伤。事故发生后,经交通事故大队认定,双方过错均为一般,是形成事故的共同原因,但刘某在事后并没有进行赔偿,尹某诉讼至法院。
    2015年12月,颍东法院经审理后作出判决,判令刘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尹某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61592.2元。判决生效后,刘某未按生效判决履行义务,尹某遂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然而刘某仍不愿意履行义务,经过线下和线上查询未发现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多次前往刘某家中其也外出打工也寻人无果。功夫不负有心人,近日执行法官再次来到刘某父亲家中,并未发现刘某,于是又前往刘某家中,刘某妻子慌称刘某不在家,言辞躲闪,神色不安。执行法官见到此种情况,便感到异样,让法警上楼搜寻,最终发现刘某躲藏在二楼门后,随后依法拘传到院,由于刘某仍不愿意赔偿,便被送进拘留所。
上一页:颍东区开展“法援惠民生 助力农民工” 法律援助专.. 下一页:男子浴场洗澡现金被盗 民警细致排查揪出内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