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东法院:躲避执行节前归 怕被拘留忙履行
2019-01-21 00:00:00作者:张素敏来源:颍东法院 袁训旺
    近日,颍东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接到申请人线索称,长期躲避执行在外打工的被执行人武某,为过春节已经回到家中,得到消息的执行法官立即动身前往武某居住地,将其拘传到院,害怕在拘留所中过节的武某随即偿还了全部货款,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顺利执结。
    2010年10月至2012年6月,被执行人武某多次从申请人侯某处购买化肥,后经双方结算,武某下欠侯某19750元的化肥款,武某出具欠条并约定还款日期,但还款日期届满,武某没有还款的意思,为追回货款,侯某诉至法院。
    2015年4月,颍东法院经审理后作出判决,判令武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侯某货款人民币19750元。但随后武某仍未履行义务,侯某遂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多次前往被执行人武某住所地。但经过与当地村委会沟通得知,武某长期外出打工,很少回家,经过线下和线上查控,也未发现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找人找物均存在困难。在多次努力无果后,案件只得终本。
    最近,申请人从他人处得知武某已回到家中过春节,便将此消息告知执行法官,执行法官快速行动,拘传武某到院并准备对其采取拘留措施,眼看法官动了真格,害怕在拘留所中过节的武某便叫家人送来货款,申请人的货款及迟延履行利息全部执行到位。
上一页:颍东区召开“安徽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 下一页:少年法庭法官参加阜阳第十五中学法制主题班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