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东法院:节前领到赡养费 耄耋老人愁眉展
2019-02-12 00:00:00作者:张素敏来源:颍东法院 袁训旺
    “梁法官,谢谢你们辛苦执行,让我这么快拿到赡养费,能够安稳的过个年”。近日,在颍东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大力执行下,被执行人毛某荣、毛某侠主动向父亲毛某彬支付了2018年10月至12月的赡养费,年前能领到执行款,已经八十几岁的申请人毛某彬愁眉终于有所舒展。
    据了解,毛某彬与其妻子(已故)共育有四个子女,分别是毛某军、毛某英、毛某荣、毛某侠。毛某彬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且患脑出血及脑梗塞等慢性病,生活困难。自2016年起毛某彬一直随儿子毛某军居住,毛某英、毛某荣、毛某侠未尽任何赡养义务,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毛某彬无奈诉至法院。
    2017年8月,颍东法院经审理后作出判决,判令毛某荣、毛某侠、毛某军分别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毛某彬医疗费521元;毛某荣、毛某侠、毛某军于2018年10月起每人每月最后一日前支付毛某彬赡养费393元。但是判决生效后毛某荣、毛某侠未按照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履行,毛某彬遂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告知毛某荣、毛某侠拒不履行的严重后果。但毛某荣长期在外打工,很少回家,找人都很困难,毛某侠也是逃避执行的态度。由于该案是赡养费纠纷案,属于涉民生类案件,为使老人快速拿到执行款,执行法官十分非常重视该案,多次与毛某侠面对面沟通,从情理和法理的角度耐心解释,最终在法官的劝说下,毛某侠不仅自己主动履行了义务,还替弟弟毛某荣缴纳了赡养费,案件在立案两周后得以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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