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接到申请人提供的线索后,安徽省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快速反应,依法将被执行人胡某拘传到院。听说法官要对其采取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强制措施,胡某急忙与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一件买卖合同纠纷案得以顺利执结。
据了解,申请人袁某从事经营种子、化肥等业务,被执行人胡某时常从袁某处购买化肥、种子,为此欠下部分货款。2016年8月,经双方结算,胡某累计欠付袁某货款140000元,并出具“欠条”一份,载明“总欠袁某化肥、种子款合计壹拾肆万元整”。袁某多次向胡某索要该笔欠款,均未获清偿,为此袁某诉至本院。
2017年3月,颍东法院经审理后作出判决,判令胡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袁某货款140000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5600元,合计145600元。判决生效后,因胡某仍未履行义务,袁某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阶段,执行法官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多次前往被执行人胡某户籍所在地寻找,但与当地村委会沟通了解到,胡某长期在外很少回家。经过线下和线上的查控也未发现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官在多次努力无果后只得先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近日,申请人得到线索称胡某已返回家中,便立即将此消息告诉执行法官。法官立刻组织力量驱车前往,成功找到胡某并将其带回法院。在法官的耐心劝解和司法拘留的强力威慑下,胡某当场履行了40000元执行款,并就下余欠款达成分期履行的执行和解协议,申请人袁某也高兴地拿到生意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