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庙镇“党员干部三要求”助推脱贫攻坚工作
2019-03-28 00:00:00作者:史新颖来源:老庙镇党政办(程祥婷)
    为切实打好脱贫攻坚战,为区摘帽做好充分准备,老庙镇党委书记童金铭对党员干部提出了三要求,强调要着力培养一支有责任有担当,作风优良,高标准的脱贫攻坚干部队伍。
  党员干部要有责任有担当。责任和担当是对党员干部最基本的要求。责任体现在党员干部在脱贫攻坚工作中要明确自身的职责,切实履行好义务,杜绝坐而论道,必须真抓实干,帮扶责任人,包片干部必须深入群众,入户调查,了解具体情况,逐户走访,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切实落实好责任;担当体现在党员干部在面对工作失误时要勇于担责,对各类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不可推脱责任,排查不到位的情况积极开展再排查回头看工作,把握时间节点,统筹安排,保质保量做好脱贫攻坚相关工作。
  党员干部要作风优良。党员干部的形象代表着党的形象,为打好脱贫攻坚战,党员干部必须转变作风,发扬钉钉子的精神,一锤一锤敲,脚踏实地,把工作做扎实,帮扶责任人与扶贫专干、群众要加强沟通,了解具体情况,听取群众的意见,杜绝盲目求快,独断专行现象;扶贫资金方面的运用要公开透明,并建立严格的问责机制,对优亲厚友现象进行严肃处理,确保把资金运用到实处,做到效用最大化,塑造党员干部为人正派,廉洁奉公的优良作风。
  党员干部要高标准要求自己。为扎实推进各项扶贫工作的进行,党员干部必须高标准做好各项工作,宁缺毋滥,切勿敷衍了事。党员干部要加强相关扶贫政策理论的学习,收集多方面的信息,不断提升工作的专业性,针对不同情况,实施与之对应的帮扶措施。在环境整治、拆违拆旧、医疗、控辍等方面形成合力,助推扶贫工作的进行,只有全方位的整治,开对了“药方子”,才能拔掉“穷根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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