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颍东区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三次会议
2019-05-29 16:48:00编辑:史新颖审核:戚武奇作者:常涛来源: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5月27日下午,颍东区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王雷主持,副主任王信林、曹伟、陈艳丽、吴玉颍出席会议。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袁亮,区人民法院院长李德,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马千里,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汝海涛,区人大代表刘影、伊兴峰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颍东东湖综合开发与保护的决定(草案)、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反家庭暴力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和各街道人大工委工作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会议还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指出,区公安分局要积极探索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加强对家庭暴力的靠前干预,有效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区人民法院要充分发挥好人身保护令的作用,依法、适时、适度干预家庭暴力,让人身保护令真正成为申请人的"护身符",施暴者的"紧箍咒";区政府有关部门要充分妇女儿童工作机构的作用,合理设立妇女儿童庇护场所,有效保护弱势群体免受不法侵害,维护家庭和谐和社会稳定。

    会议要求,各街道人大工委,一要坚持法律先行,制度先行,不断完善人大代表履职的方式方法,切实转变职责,妥善处理好人大本职工作和分管工作的关系;二要全面落实《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不断健全街道人大工委各项工作制度,为代表依法履职搭建更好的平台、提供优质的服务;三要加强代表联系选区选民工作,积极进行探索创新,同时要加强人大信息宣传,切实提高履职的实效性和监督的有效性,不断推进新时期人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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