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大气环境,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秸秆禁烧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规定:严禁焚烧农作物秸秆、树叶、垃圾和其它一切可燃杂物,严禁随意丢弃秸秆或将秸秆堆放路边、沟边、河边和抛撒河道沟渠及塘坝等水体中,确保全村不着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污染一处水体。
枣园村为落实2019年全年禁烧工作在村内召开党员村民代表大会并安排在全村范围内张贴宣传标语,悬挂宣传横幅,宣传车辆,秸秆禁烧应急分队和洒水车辆等充分准备,做到有备无用,不能有用无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