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东法院:分手索要嫁妆难 法官释法促案结
2019-07-17 09:28:54作者:袁训旺来源:颍东法院

       在颍东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释法明理下,被执行人宋某认识到拒不履行义务的严重后果,主动归还了申请人余某的全部嫁妆,一件同居关系财产纠纷案件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2014年正月,申请人余某与被执行人宋某经人介绍相识并确立恋爱关系,不久后举行结婚仪式并同居生活,双方未生育子女,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后因双方性格不合,在同居关系解除后,余某向法院诉请返还陪嫁物品冰箱一台、洗衣机一台、挂壁空调一台、摩托车一辆、被告十床、四件套六床、五组合柜子、沙发一套、餐桌一台。

       2018年9月,颍东法院依法审理后支持了余某的诉讼请求,但在判决生效后,因宋某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余某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告知宋某拒不履行的严重后果。但宋某起初在接到通知后不以为然,法官深知此种嫁妆返还案件不同于一般的财产型案,于是从情理和法理的角度多次做宋某的工作,并告知其拒不履行严重后果,最终在法官的多次努力下,宋某主动返还嫁妆,案件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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