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9月,区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对全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执法检查组由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王雷任组长,常委会4名委员和2名市区人大代表参加检查。本次执法检查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检查前,执法检查组专门召开会议进行了学习和动员,深入到昊源化工、新煤基产业园污水处理厂、袁寨镇北照水厂、颍东污水处理厂、众兴路污水提升泵站等地检查。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所作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近年来,颍东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比较重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贯彻实施,做了大量的工作,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水环境恶化势头得到有效遏制,水环境质量总体向好,部分水体的水质有了一定改善。但水污染防治工作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主要有:水环境质量现状亟待改善;水污染突出问题亟待治理;水生态系统功能亟待修复。为进一步推进水污染防治法的贯彻实施,区人大常委会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一、加大宣传力度,让守护清水绿岸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二、严格贯彻执行水污染防治法。三、坚决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四、加快实施水生态修复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