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东法院:一案解决两纠纷 各方共赢获称赞
2019-11-06 10:47:04作者:袁训旺来源:颍东法院


"周法官,你们为了案件能够彻底解决来回奔波了几趟,真是为人民服务的好法官啊"。近日,由于被执行人临沂某有限公司、周某、朱某已经按照执行和解协议的约定全部履行了义务,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立即前往临沂,解除了对周某、朱某名下财产的查封,该案就此画上了圆满的句号,也赢得各方当事人的一致称赞。

据了解,申请人某村委会与被执行人临沂某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2018年9月,颍东法院依法审理后作出判决,判令临沂某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20日将其租赁使用的211.7亩土地返还给申请人某村民委员会并支付土地租金211700元(自2016年10月10日起至2017年10月10日止)及违约金50000元。判决生效后,因该公司未主动履行义务,村委会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仔细查看了卷宗并进行实地走访与调查,得知虽然双方所争议的土地租金已被生效判决书所确定,但是土地上仍存在属于被执行人的几千棵树苗。一边是被执行人不愿处理树苗,更一边是没有清理费用村委会也不愿处理。如果法院进行司法拍卖将耗时耗财,这么多树苗如何处理可愁坏了执行法官。

       苦心人天不负,执行法官数次前往公司住所地进行现场调解,且将未实缴出资的公司股东追加为被执行人并查封其名下的房屋与车辆,在强制措施与释法明理的共同作用下,树苗交由村委会清理,被执行人负担清理费用,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也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了义务,案件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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