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东法院:撞伤他人拒赔偿 迫于威慑忙履行
2019-11-29 09:31:42作者:袁训旺来源:颍东法院


法官,我们两个已经线下和解,钱我也已经给了,麻烦您把我的案子结掉吧近日,在安徽省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耐心释法和司法惩戒的威慑下,被执行人李某与申请人任某一起来到法院,达成书面的执行和解协议李某也按协议约定支付了10000元执行款,该起机动车交通事故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顺利执结。

2017年11月,被执行人驾驶小型轿车沿阜口路由东向西行驶至袁寨路段时,与前方同向行驶任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尾部相撞,致车辆受损、任受损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任某前往医院接受治疗,但双方就赔偿问题争执不下,任某便一纸诉状将李某与保险公司告上法庭。

2018年8月,颍东法院经审理后作出判决,判令保险公司在保险限额内承担责任,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任各项损失共计10482.24元判决生效后,保险公司主动履行了赔偿责任,但李某未主动赔偿,任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邮寄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告知李某拒不履行的严重后果,然而李某总以各种借口推脱不还,执行法官经过线上和线下查控也未发现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这可急坏了执行法官。   

好在申请人打听到李某经常出现在合肥某处,法官接到线索后立即前往并找到了李某本人,李某看到执行法官的到来很是惊讶。法官对其进行耐心的释法,告知李某再不履行将会被司法拘留,慌了神的李某急忙请求法官不要拘留,自己立即凑钱换上,果然没过两天李某便来到法院,于是便有了开头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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