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青少年的法律意识,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2019年11月29日上午,阜阳市第十一中学、第十六中学的一百二十余名学生在老师的带领下,参加了颍东区人民法院举办的“法院开放日”活动,让同学们近距离了解、感受法院的日常工作。
首先,少年法庭法官带领同学们观摩了一场“寻衅滋事”案的开庭审理,同学们感受到了法庭的庄重和严肃。庭审结束后,审判长王勇林结合庭审案件向同学们普及了相关的法律知识,并让同学们发表了自己的观后感,倡导同学们提高法律意识,做守法公民。
通过“法院开放日”活动,同学们了解了法院开展工作的基本情况,近距离接受了一场法治警示教育,感受到了国家法律的权威尊严,深刻认识到触犯法律将会受到严厉的制裁。同学们纷纷表示在以后的学习生活中,严格要求自己,做一名学法、知法、守法的合格中学生。
法院开放日”活动是法院实施阳光司法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途径。颍东区人民法院将未成年人保护和普法宣传放在重要位置,通过法官走进校园普法宣讲和开放日学生走进法院相结合,着力营造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法治环境,帮助青少年树立遵纪守法的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