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东法院:房产被封急了眼 微信转账分期还
2020-04-29 09:49:33作者:袁训旺来源:区人民法院

       4月21日,在司法拍卖的威慑下,被执行人王某来到颍东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当场微信转款5000元,并与申请人祝某达成分期还款的和解协议,申请人同意暂不拍卖王某名下房产。

       2016年7月,原告祝某找李某要欠款28000元,由于李某没在家,便与王芳协商,经双方协商,王某自愿承担偿还欠款并在还款协议书上签名,协议签订后王某未按照协议内容履行,祝某多次催要无果,故诉至法院。2018年4月,经颍东法院审理法官组织调解,王某自愿于2019年11月30日前偿还祝某28000元,祝某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调解生效后,因王某未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祝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多次劝说王某主动履行义务,但王某总以各种理由推脱不还。执行法官经过线上查控未发现王某名下银行账户内有足额的存款,线下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到王某名下有一处房产,便依法进行了查封,并将查封结果告知了王某。执行法官告诫王某再不偿还欠款将会拍卖房屋,听说自己的房屋要被司法拍卖,王某急忙来到法院请求法官不要拍卖房屋,在法官的耐心协调下,王某微信转账偿还5000元借款,余下的借款达成了分期履行的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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