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东法院:土地归属起争执 三方联动化纷争
2020-05-14 16:50:13作者:袁训旺来源:颍东法院


5月12日在枣庄派出所和当地村委会的倾力配合下,颍东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一案

据了解,被执行人远未经李同意,将李承包的土地出租给第三人金耕种在各方对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属争执不下的情况下,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2018年12月,颍东法院依法审理后作出判决,判令第三人金协助李远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将位于颍东区枣庄镇宁桥村李承包的面积约2亩的耕地返还给李某。后李某远虽上诉至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但二审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因金某、李某远未履行义务,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立即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对金某、李某远进行了多次劝说,在法官的释法明理下,金某仍没有将土地返还李某。近日,为彻底化解此起土地纷争,执行法官带领法警来到颍东区枣庄镇宁桥村,叫来被执行人金某与申请人李某,并商请枣庄镇派出所出面主持调解工作。最终在各方的不断努力和法院、村委会、派出所三方联动的威慑下,被执行人金某承诺于今夏麦收后将其耕种的李某的土地返还给申请人李某,并当场向执行法官出具书面的保证书,申请人李某同意再留给金某收取农作物的时间,村委会、派出所、法院三方联动成功化解土地纷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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