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东法院:费尽周折找财产 迫于威慑达和解
2020-06-09 08:53:53作者:袁训旺来源:颍东法院

6月4日,在颍东区人民法院执行员王辉的不懈努力下,申请人叶某等三人与被执行人王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加上原先已经扣划到位的42444元拆迁款,王某合计缴纳170000元执行款,申请人自愿放弃其他请求,该起共有纠纷就此顺利执结

据了解,申请人叶某、叶某彤、王某方与被执行人王某共有纠纷一案,2018年12月,经颍东法院审理法官组织调解,王某自愿于2018年12月14日前一次性支付叶某、叶某彤、王某方拆迁补偿款合计180000元,逾期不履行上述协议,叶某、叶某彤、王某方有权按照总额200000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调解生效后,王某并未按照调解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为此叶某三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劝说王某主动履行义务,但是王某总是讲自己没有那么多钱支付给申请人,这样敷衍的回答欺骗不了经验丰富的执行法官。于是执行法官便对王某名下银行账户内的存款进行线上查控,结果反馈王某名下仅有零星的存款,执行法官来到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得知王某名下有一套房子,便依法进行了查封,并准备网上拍卖。

在准备拍卖手续的过程中,据申请人反映王某另有一处财产已被拆迁,在拆迁征收管理部门有尚未领取的拆迁款,执行法官便带领干警前往该单位,经过几次协调与沟通,终于找到有权冻结并扣划该拆迁款的部门,执行法官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直接进行了扣划。王某看到法官动了真格,知道自己躲不过去了,便急忙请求和解,最终在法官的磋商下,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王某也按和解协议的约定全部履行了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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