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保障贫困户持续稳定增收,减少疫情对务工增收的影响,口孜镇结合实际,根据《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切实做好光伏扶贫促进增收工作的通知》(颍东政办秘〔2020〕3号文件)的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了光伏收益使用对象、发放标准及审批程序等,力争做到政策清、方向明。
一是规范程序,确保精准发放。为切实做好光伏收益分配工作,要求各村(居)认真学习领会,规范资金分配使用,实现由“大水漫灌”向精准滴灌转变,坚决纠正“一发了之”问题,确保光伏扶贫电站效益发挥效果。
二是严格执行政策,提高群众满意度。严格落实收益分配方案,2020年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发电收益在扣除土地租金、运维管理等必要费用支出后的80%用于贫困人口承担公益岗位任务的报酬和参加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劳务费用支出,20%用于奖励先进、资助困难、小型公益事业等,进一步改善基础设施,解决实际问题,不断增强群众在脱贫攻坚中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三是完善监管机制,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光伏受益分配本着公平、公开、公正、合理的原则,对每月光伏受益人分红的发放进行十天的公示,自觉接受村民的监督,同时扶贫办与社保所等多个涉及的部门相互配合,加强光伏资金分配使用的监督检查,严肃处理违规操作截留、挤占、挪用或不按规定使用光伏扶贫收益资金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