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立足法治宣传职能,广泛开展扶贫宣传。利用电子屏、法治宣传橱窗、微信、微博、微信公众号、政府网法治专栏等载体,大力宣传精准扶贫的重大意义和活动成果,进一步激发脱贫攻坚信心。
二是立足法治保障职能,为精准扶贫提供有力支撑。实行“一贫困村一法律顾问”制度,帮助贫困户解决生产、生活中的涉法诉求。印发《关于在全区开展“法治扶贫”的倡议书》、《关于督促限期将被赡养人接入安全住房共同生活的通告》,为法治扶贫创造良好环境。
三是立足法治服务职能,切实维护贫困群众权益。放宽群众申请法律援助困难标准,将贫困户信息录入法律援助数据库,扩大法律援助事项的范围;组织全区律师为贫困户开展免费代理诉讼和非诉讼服务,保障贫困户合法权益;组织全区扶贫领域重点部门帮扶责任人对扶贫领域腐败案件进行旁听庭审,加强扶贫领域腐败案件和作风建设问题警示教育。